在仲裁立案之后,一般是能够增加诉求的,不过这得满足一定条件。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要是你作为申请人,想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就得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仲裁庭在审查你增加或变更的仲裁请求后,要是觉得应该受理,就会通知被申请人,还会给被申请人答辩的时间,除非被申请人明确表示不要这个答辩时间。
普通民商事仲裁也是类似,仲裁规则通常也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增加诉求。但仲裁庭会不会准许增加诉求,会综合考虑好多方面。比如增加诉求会不会严重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会不会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等。
要是过了举证期限才提出增加诉求,仲裁庭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要是仲裁庭觉得增加的诉求和原来的仲裁请求关系紧密,不会影响仲裁程序推进,就可能受理;可要是觉得会让仲裁程序拖延,或者对被申请人不公平,就可能不受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想在仲裁立案后增加诉求,一定要在合理期限内尽快提出。因为最终能不能增加诉求,是由仲裁庭来决定的。所以,及时提出诉求,才能提高增加诉求被受理的可能性,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