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虽同意但不肯给相关款项时,要按款项性质来处理。
要是款项属于离婚协议里商定的补偿款、财产分割款等,而且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此时男方不履行协议,女方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去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按协议付款。要是法院判了后男方还不执行,女方能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款项是女方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没合理分割,女方在离婚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另外,要是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女方发现后同样能去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判男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所以,遇到这类事,女方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