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算向法院起诉离婚,且已经分居三年,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定离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夫妻俩因为感情不和,连续分开生活满两年,法院调解也没用,才会准许离婚。这里面有几个条件得满足,一方面是分开住得是因为感情不和,像因为工作、学习等客观情况分开的不算;另一方面,得是持续不断地分居,而且时间要够两年。所以,仅仅是分居三年,但没办法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才分开的,法院还是可能不会判离。
2、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法院判断要不要准许离婚,关键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除了刚才说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还有其他情况也能认定感情破裂。比如,有一方在外面和别人结婚,或者和其他人同居;对家里人动手,进行打骂虐待,或者不管不顾家里人;有赌博、吸毒这些坏毛病,怎么劝都不改。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有这些情况,法院调解没用的话,也会判决离婚。
3、所以说,分居三年去起诉离婚,要给法院拿出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有力证明,再加上其他能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就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