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法律上叫保证期间。这期间咋定呢?
首先,遵循意思自治,债权人和保证人能自己约定保证期间。不过要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早,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那就等于没约定。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那天开始算,往后六个月。
要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白,保证期间就从债权人让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那天开始算。
保证期间很重要,在一般保证里,债权人得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不然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得在保证期间找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保证人也不用担责。
总之,借据担保有效期先看债权人和保证人的约定,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就按法定的六个月来。大家在涉及借据担保时,一定要留意保证期间,避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