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就算不知道被告的地址,也还是有机会成功立案的。按照法律规定,起诉得有明确的被告。啥叫“明确的被告”呢?就是得能确定被告是谁,像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这些信息,能把被告和别人区分开来就行。
要是只缺被告地址,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就不给立案。原告可以想办法提供一些能帮着找到被告地址的线索,比如被告的工作单位或者联系电话。法院拿到这些线索,就有可能联系上被告,问到地址。要是原告实在没法提供被告地址,法院可能会让原告补充材料。要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补充不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要是用现有的线索还是确定不了被告地址,法院可能就会觉得不符合“有明确的被告”这个起诉条件,裁定不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不过呢,要是原告能提供被告的户籍登记地址,法院就可以通过邮寄、公告这些方式给被告送法律文书。
所以说,缺被告地址不一定就立不了案。原告得积极和法院配合,能提供的和被告有关的信息都尽量提供,这样打官司的程序才能顺顺当当进行下去。要是遇到问题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忙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