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厂里财产的分配得区分不同情形。
要是工厂是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而且婚后没什么特殊变化,那这工厂通常还是归婚前的所有者。不过,婚后因为经营等因素让工厂增值了,如果没办法证明这是自然增值,那增值部分可能会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要是工厂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建起来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先看夫妻能不能协商好,要是能达成一致,就按照协商的协议处理。要是协商不拢,在司法实践里有好几种办法。要是双方都想要工厂的经营权,就可以通过竞价,谁出价高谁拿走,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只有一方想要,那这一方要给另一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一般参考工厂实际价值来定。要是双方都不想要,就把工厂变卖、拍卖,然后分割所得的价款。
要是涉及到第三人的权益,比如工厂还有其他合伙人,那就得先弄清楚夫妻在工厂里的财产份额,再进行分割。另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要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