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聊天记录打印件能当作证据用,不过得符合一定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数据是法定的证据类型,聊天记录就属于电子数据,所以它是有作为证据的资格的。但打印件属于传来证据,和原始载体里的聊天记录比起来,证明力要弱一些。
2、要让聊天记录打印件有证明力,得满足这些要求。首先是保证真实性,就是说聊天记录得是真实存在的,没被篡改、伪造。可以通过公证、鉴定等办法来证明它是真的。其次是关联性,打印出来的聊天记录内容得和要证明的事实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联。最后是合法性,获取聊天记录的方式必须合法,用违法手段拿到的不能当证据。
3、使用聊天记录打印件的时候,最好把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也一并提供,像手机、电脑这些,方便法庭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核对。而且要完整呈现聊天记录,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要是聊天记录涉及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还得注意做好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