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共同生意产生的债务怎么处理,得先搞清楚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那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意上,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2、要是共同生意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得一起还钱。他们可以商量怎么分担债务,比如一人承担一定比例。但这种商量只对夫妻双方有用,不能让债权人少要钱。债权人还是可以找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的钱。一方还了钱之后,可以按照之前的商量或者法院的判决,找另一方要回他该承担的部分。
3、要是这笔债务被认定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借钱的那个人自己还。判断是不是个人债务,主要看是不是符合上面说的不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到底是啥性质、该怎么分担有不同意见,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