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不知道30天离婚冷静期要办哪些手续,下面就来详细说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先签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还要带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东西进行初审,要是没问题,就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要是不符合申请条件,就不会受理。
从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撤回。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申请材料存档。
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要是都想离,就得在这30天里,带上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的,就能登记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