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按揭增值部分的分割得看不同情况。
要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付了首付,还在银行办了贷款,婚后夫妻一起用共同财产还贷,而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怎么处理这房子。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产权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归这一方,算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钱,还有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得由产权登记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一般是:增值部分等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乘以房产增值率,而房产增值率等于离婚时房产市场价值除以(购房时房产价值加上共同还贷利息)。
要是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值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像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能证明房产增值是因为个人财产投资等非共同财产因素造成的,那这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就不用参与分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