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和债务处理是两码事。先来说说婚内债务,得区分清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像买共同用的生活用品,一起经营生意产生的债务,都属于这一类。按照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那就先由双方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拢的,就由法院来判决。
个人债务呢,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一般就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再说说出轨,法律并没有规定出轨的一方要多承担债务。但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没出轨的那一方可以要求多分。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占对方财产这些情况,离婚分财产时,这一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虽然出轨不属于这些情况,但法院判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出轨这个过错,在分财产时照顾没过错的一方。
所以处理婚内出轨和债务问题,重点是分清债务性质,分财产的时候也可以把出轨的事儿考虑进去,保护没过错一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