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时,要是一方不承认债务,得根据债务性质来处理。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就算有一方不承认,另一方也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像借条上有两人签字,还有家庭消费的付款凭证,都能当证据。只要能证明,就算一方不承认,这债务也得两人一起还。
再看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说,一方婚前借的钱,没用到婚后家庭生活里;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要是债主非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得由债主来证明。要是证明不了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上,另一方就不用还钱,不承认债务也是合理的。
要是夫妻俩对债务性质和谁来还钱商量不拢,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债务到底该怎么算,然后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