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伤害案开庭后的判决时间,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要根据不同的审理程序来判断。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一般是那些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充足,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意见,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法院受理这类案件后,要在二十天内完成审结;要是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审理时间能延长到一个半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故意伤害案,法院受理后要在两个月内宣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涉及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像交通非常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定情形,经过上一级法院批准,审理时间可以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得再延长,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
3、另外,要是在审理过程中改变了管辖,审理期限就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那天开始重新计算;要是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等补充侦查完移送法院后,法院也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所以,故意伤害案从开庭到判决到底要多久,得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