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父母的房产由子女代持,一旦子女面临离婚,房产分割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有书面代持协议等有力证据能表明,这房子实际上是父母的,不过是让子女帮忙拿着,那这房子就不算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就不用拿出来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篇的规定,虽然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证明房子归属的重要东西,但要是有其他证据能把它推翻,那就要另说了。代持协议这些证据就能证明只是代持,房子还是父母的。
2、如果没有明确能证明代持关系的证据,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情况,因为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就会被当成是子女的财产。要是这房子是在子女结婚后登记的,又没特别约定,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时候,会按照对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有利的原则来处理。但要是能证明买房的钱是父母出的,而且父母明确表示这钱是只给自己孩子的,那这房子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出钱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就不用分割了。
说到底,能不能分清房子怎么分,关键就看有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代持关系,还有买房钱是谁出的、父母有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