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担保人,离婚时房产归属需视具体情况确定。
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自行约定房产归谁。要是协商不下来,法院会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来分割。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房产来源、出资情况、婚姻贡献等因素。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还是归这一方。不过,婚后若存在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另外,丈夫作为担保人,担保之债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这种情况下,即便离婚时约定房产归一方,也无法对抗债权人。要是担保之债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就只用丈夫个人财产担责,不影响另一方对房产的权益,但有可能会执行丈夫在房产中的份额。
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房产问题和担保债务时,先明确债务性质,再通过协商确定房产归属。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