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保险的情况,其效力得分不同情形判断。
要是买的是意外险、健康险这类以被保险人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因为夫妻间有配偶关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是有保险利益的。只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就合同条款谈妥了,合同就能成立并生效,哪怕另一方不知情。不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比较特殊,必须得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而且认可保险金额,合同才会有效。否则,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
对于财产保险,保险利益说白了就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在法律上得到承认的利益。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家庭财产投保,就算一方不知道,一般也认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是有效的。但要是存在故意隐瞒、恶意损害另一方权益等情况,另一方就可以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别人买保险,还不告诉另一方,这就可能侵犯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另一方是有权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权益的,不过保险合同本身不一定会因此无效。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夫妻在购买保险时,最好相互沟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要是遇到一方侵犯自己权益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