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生活里,订婚时给的三金和聘礼一般都算在彩礼这个范畴里。当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三金和聘礼退不退可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讲,要是出现这两种情况,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是会支持的。一种是两口子虽然领了结婚证,可实际上压根没一起过日子;另一种是给彩礼的那一方因为给了彩礼,日子过得紧巴巴,连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了。这里说的生活困难,就是指靠着自己的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办法在当地正常生活。
要是夫妻结婚后一起生活了挺长时间,而且彩礼都花在家庭日常开销上了,像买家里用的东西、支付日常费用啥的,这时候再要求返还彩礼就不太合理了。还有一种情况,结婚时间不长,但又不符合前面说的法定返还情形,法院就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比如看看是谁的过错、彩礼给了多少、一起生活了多久等,然后决定要不要返还以及返还多少。
如果遇到离婚时彩礼退还的问题,建议双方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走法律途径,让法院来公正判决。在处理这类事情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