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想让对方分割部分财产,有合法途径可以考虑。
首先是确认财产为个人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不用参与分割。你得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某些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的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
其次是双方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你可以和对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明确某些财产归你个人所有,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协议对双方就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要注意,千万不能采取不正当手段,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要是这么做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而且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