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追诉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追诉时效,它不是固定不变的,会根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变化。
要是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追诉时效就是五年。打个比方,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最后量刑在五年以下的案子,就按照这个规定来。比如小偷小摸这类情节不太严重的犯罪案件。
当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是十年。适用于那些犯罪行为相对重一些,量刑在这个区间的案件。像有些诈骗金额不算特别巨大,但也造成了一定危害的案件。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这类犯罪往往对社会有比较大的危害,也比较严重。
要是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不过要是过了二十年还觉得必须追诉,就得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追诉期限一般从犯罪那天开始算。要是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就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在追诉期限内又犯了新罪,前罪的追诉期限就从犯新罪那天重新开始算。另外,如果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后,有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还有,要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建议:对于被害人来说,要是遭遇犯罪,要尽快去报案,别错过追诉时效。对于犯罪嫌疑人,别想着逃避就能没事,逃避侦查审判是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