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贷款,担保人死亡,借款人被强制执行后仍不还款,现在银行向担保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偿还贷款?
[律师回复] 您好,担保人死亡不等于担保责任消灭,但继承人只在继承到的遗产价值范围内负责,超出部分没有法定义务替还。一、责任有上限。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放弃继承的,对该债务不负清偿责任。同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先清偿债务。因此银行只能就担保人的遗产主张,不能要求继承人用自有财产补足。二、责任性质。连带责任保证在主债务到期未获清偿时已转化为确定的金钱给付之债,属财产性债务,不因保证人死亡而消灭,由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受。三、可用的抗辩。①银行应先就借款人的财产穷尽执行,未获清偿部分才涉及担保人遗产;②核实保证期间是否已过;③核查担保人是否留有遗产、遗产范围与是否已被分割;④担保物为抵押物的,银行应优先就抵押物受偿。四、您现在要做的:调取担保合同,确认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核实继承人是否办理继承及遗产清单,再决定应诉还是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