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制度。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要是三十天冷静期过了,接下来的三十天里,夫妻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要注意,如果是走诉讼离婚的途径,就没有离婚冷静期这回事。要是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反悔不想离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但能不能准许,得由法院裁定。要是法院裁定准许撤诉,那离婚诉讼程序就结束了。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只要提出离婚申请,就一定会离成,其实在离婚冷静期内和冷静期届满后的规定时间里,都有变数。而且要清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离婚冷静期这方面是有很大差别的,别弄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