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立案的起诉书一般是能拿回来重新起诉的。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后,要是觉得不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决定不予立案,这时当事人能把相关材料拿回去。
要是第一次起诉因为程序性问题没立案,像起诉材料不全,那当事人把材料补充完整后,就能重新起诉。要是第一次起诉不符合实体性要求,比如案子不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当事人得先解决这个问题,等符合起诉条件了再起诉。
当事人重新起诉时,得留意诉讼时效。通常,只要在诉讼时效期内,当事人都能再次起诉。而且,再次起诉得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原告得和案子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管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要有明确的被告;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案子得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并且要由受诉法院管辖。
所以,大家碰到未立案情况时,别慌,按上述要点处理,准备好相关事宜,就可以再次起诉来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