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女方在孕期时,离婚冷静期是否有不同规定?其实,离婚冷静期和女方是否处于孕期没有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离婚要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要特别说一下女方孕期的情况,一般这时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要是女方自己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觉得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另当别论。另外,如果夫妻选择诉讼离婚,就不用经历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