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中遇到执行人不同意执行配偶财产的情况,要按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执行人不同意执行配偶财产,债权人也能走法律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债权人可以给法院提供证据,像证明这笔债务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方面,以此来表明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审查后,如果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就会裁定把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然后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配偶名下的个人财产进行执行。
2、要是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一般不能执行配偶的个人财产,不过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当执行人不同意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让法院确认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执行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当事人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债务发生时的合同、资金流向、家庭支出情况等,用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这样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