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了,股东要不要分摊呢?这得看公司的类型。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正常情况下,公司用全部财产去还债务,股东只用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负责就行,不用额外去分摊债务。但是,要是股东耍心眼,利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自己有限责任的身份,故意逃债,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这股东就得和公司一起对债务负责。这时候,债权人可以打官司,让法院不承认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让股东分摊债务。
要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按认缴的出资额负责。当合伙企业的钱不够还债时,普通合伙人就得用自己的财产接着还。合伙人之间怎么分担债务呢?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就大家商量;商量不下来,就按实际出资比例分担;实在确定不了出资比例,大家就平分。
另外,公司清算的时候,如果股东没交够该出的钱,就得补上这些钱来还债。总之,股东分摊公司债务有法定程序和规定,一定要遵守,这样才能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