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如果男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女方有办法解决。
首先可以和男方沟通协商,要明确告诉他,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双方都平等地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也都要共同承担起这些义务。
要是协商没成功,女方能以子女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女方得提供相关的证据,像孩子的出生证明、男方没支付抚养费的证明等。法院一般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来给;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这个比例来确定。
要是男方不执行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法院有权去查询、冻结、划拨男方的财产,以此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