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想确定共同抚养权,得遵循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维护孩子合法权益的原则。司法实践中,共同抚养有两种常见模式。
一是轮流抚养,就是父母按一定时间,像按月、季度或者年度轮流和孩子一起生活。在轮流期间,直接照顾孩子的一方要负责孩子的日常起居、教育等。法院会综合父母的居住条件、工作稳定性等,保证轮流抚养可行,把对孩子生活的影响降到最小。
二是共同生活抚养,孩子和父母一起住,父母共同担起抚养责任。这就要求父母在同一地区生活,且能好好沟通、合作。要是父母矛盾大、没法合作,法院一般不会判共同生活抚养。
法院还会考虑孩子的意愿,特别是8岁以上孩子的想法。要是孩子明确不想共同抚养,法院会慎重考虑。另外,父母的抚养能力也很关键,像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等。如果一方经济差或者没能力教育孩子,可能影响共同抚养权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