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要是失去了儿子的抚养权,在一些法定情况下,还是能把抚养权再要回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有下面几种情形,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会予以支持。
要是和孩子一起生活的那一方得了重病,或者因伤残没办法继续抚养孩子,像患了重大疾病,没法好好照顾孩子生活和学习,这种情况就可以变更。还有,如果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比如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或者打骂孩子,也能要求变更。另外,要是孩子满八周岁了,愿意跟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也会尊重孩子意愿,支持变更。除此之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也能变更。
妈妈想再要回抚养权,可以先和对方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并且提供能证明上面这些情形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