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都想要农村自建房的所有权,有下面这些处理办法。
要是夫妻双方能自主协商好房屋的分割,像一方给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来拿到房屋所有权,或者约定按比例共同拥有房屋,法律是认可这种自主约定的,会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来处理。
要是没办法达成协议,那就得看房屋的建造情况和产权归属了。要是房子是婚后夫妻一起出钱建的,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利争取。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居住状况、子女抚养情况等。要是一方带着孩子且没有其他住房,法院可能就会把房子判给这一方,然后让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是根据房子的实际价值、双方的出资情况等来确定的。
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家庭建的,另一方婚后参与了一些修缮工作,法院会根据另一方的具体贡献大小,给参与的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但房子的所有权可能还是归原来建房的家庭或个人。
另外,要是涉及宅基地问题,因为宅基地是有福利性质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关,如果一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能拿不到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建议:在离婚时遇到农村自建房分割问题,双方最好先心平气和地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协议。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收集房屋建造出资、修缮等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