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下面这些情形一般要负全部责任。要是事故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引起的,那这一方就得承担全部责任。像追尾前车、变更车道时出事故、倒车或者溜车撞车等情况,大多是因为一方违反交通规则,没保持安全距离、随意变道之类的行为导致的,有错的那一方肯定得担全责。
2、要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责任没法认定,那逃逸的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逃逸行为把事故现场破坏了,让事故调查很难开展,所以法律规定逃逸方要承担不好的后果。
3、要是有一方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这一方也要承担全部责任。因为这些行为干扰了事故的正常调查,让事故责任很难准确认定,为了保证公平正义,做出这些行为的当事人就得担全责。
4、要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就不用担责。比如有人故意制造碰撞事故来骗取保险金,实施故意行为的这一方就得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