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怎么清偿;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那哪些算夫妻共同债务呢?按照《民法典》,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但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在实际的法院判决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债务用途、双方经济情况等因素来决定债务怎么分担。要是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就算是以一方名义借的,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像虚构的债务、不合理开支产生的债务,法院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要是一方多承担了债务,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