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割财产,要先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通常属于共同财产。
要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些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另外,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
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时,先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若无法协商,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要注意保存好财产相关证据,避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