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里要是被告不接收传票,是有办法解决的。法院能进行留置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或者和他一起住的成年家属不接受诉讼文书,送达的人可以找有关基层组织或者被告单位代表过来,说清楚情况,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拒收的原因和日期,再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之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就行;也能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同时用拍照、录像等办法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算送达成功了。
2、要是留置送达也没办法完成,法院还能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过了一定时间,就视作送达完成。在公告送达后,要是被告没按时到法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离婚案子涉及到人的身份关系,法院在进行缺席判决时会特别小心,会全面审查相关证据,以此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
3、要提醒的是,就算被告不接收传票,也不会影响诉讼程序继续进行,但这可能会让被告失去在法庭上陈述和辩论等权利,导致他的合法权益没办法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