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的时候,是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要求的。根据《民法典》,要是因为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的一方能要求损害赔偿,这里面就有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这些情况包括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要是在婚姻里,一方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过错情况,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签离婚协议时,当然能提出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双方可以商量精神损失费给多少、怎么支付,然后在离婚协议里写清楚。
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给多少,得综合好多因素来定。像过错方犯错的严重程度、用了什么侵害手段、行为方式是怎样的、造成了什么后果、过错方有没有能力承担责任,还有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要是双方没办法就精神损失费商量出个结果,无过错的一方还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过错方给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