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起诉后,如果被告人不接收传票,法院有办法应对。
法院首先会考虑留置送达。要是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向他们说明情况,然后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当然,也可以直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同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算送达成功了。
要是留置送达没办法实现,法院还能进行公告送达。这种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经过一定期限,就视为送达。
当法院完成传票送达后,要是被告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时,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所以,哪怕被告不接收传票、不出庭,也不影响法院审理和判决案件。大家要明白,收到传票积极应对才是正确的做法,不然可能会让自己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