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分割方式也存在差异。
如果安置房屋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安置资格获得,像按家庭人口数安置,即便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无特殊约定,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实际分割时,可让一方拿房屋所有权,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款;也能把房屋卖掉,平分所得价款。
要是安置房屋是一方婚前房产拆迁安置的,没考虑另一方因素,仅用原房屋面积置换,那这安置房屋可能是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不过,若安置时用夫妻共同财产增加了房屋面积,增加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要是安置协议明确约定安置房屋归一方所有,那就按协议处理。若因安置房屋分割有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