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涉及民事权利保护时,诉讼时效是个重要问题。一般来说,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那天开始算。要是三年内债权人没通过合法途径向债务人追讨债权,又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况,一旦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债权人很可能会败诉。
不过,诉讼时效也会中断。像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钱要求、债务人同意还钱、债权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等情况,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另外,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里,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债权人没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再过六个月,诉讼时效才到期。
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债权本身不会消失,只是债务人有了诉讼时效抗辩权。要是债务人自愿还钱,之后就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大家在处理债权债务时,一定要留意诉讼时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如果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