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法院判离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起诉次数无关。
要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就可能判离。
若第一次起诉没有法定情形,对方又不同意离婚,法院大概率判不准离。判决生效后,要等一定期限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婚姻状况等因素。要是能证明夫妻感情在第一次判不准离后没改善且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会判离,但不是绝对的。
还存在第三次甚至更多次起诉才判离的情况。有些案件里,即便多次起诉,要是一直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还是可能不准离婚。所以,不能只看起诉次数判断法院是否判离,关键得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