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涉及两个法律问题,分别是探望权和抚养费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要协助;并且,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前夫把看孩子作为支付抚养费的条件,这不合理。支付抚养费是他的法定义务,不能附带条件。要是他拒绝支付,你可以先和他沟通,跟他讲清楚支付抚养费是他的法律责任,和探望权是相互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要是沟通没用,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前夫按协议或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
在保障前夫探望权方面,如果他合理行使探望权,你要协助。要是他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他的探望权。总之,要通过合法途径保障子女权益和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