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过程中,有时会遇到对方不承认本人身份的情况,这时候要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在诉讼里对方否认自己是被告主体,原告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被告身份。打个比方,生活中常见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这些都能证明被告的真实身份。要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提供它们的登记注册信息。在合同纠纷当中,合同上的签字、盖章等都是证明对方身份的有力证据;要是涉及侵权纠纷,现场的监控录像、证人说的话等,都能确定侵权人的身份。
要是对方在庭审的时候拒绝承认身份,法院会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足够证明被告身份,法院就会认定被告主体适格。但要是证据不充分,法院可能会让原告再补充证据。要是原告没办法补充有效的证据,那可能就会输掉官司。
另外,要是被告故意否认身份想逃避诉讼,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像罚款、拘留等。原告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取证,借助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来确定被告身份。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平时的经济往来或者生活中,要注意保留好能证明对方身份的相关材料,这样在遇到纠纷起诉时,就不至于因为身份证明问题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