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房屋财产的分割有一定原则和方法。要是夫妻双方能协商一致,那就按照协商结果来分割。比如,双方可以商量房屋归谁所有,如果归一方,那获得房子的一方要按市场价值给另一方相应补偿;也能约定把房子卖了,然后分割卖房子得到的钱。
要是协商不成,法院就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子,还都同意通过竞价来取得,法院是会准许的,出价高的一方就能得到房子,然后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要是只有一方想要房子,那就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子进行评估,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把房子拍卖、变卖,然后分割所得的价款。
另外,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的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而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达不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一起还贷款支付的钱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