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时,涉及对方父母重病和财产分割问题,得区分不同情况来看。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来处理。一般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共同财产;要是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对方父母重病这件事,本身不会直接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为对方父母重病支出费用,通常在分割财产时不会因此额外补偿或调整。毕竟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出于道德和亲情帮扶对方父母,这都属于正常的家庭事务处理。
不过,要是一方在分居期间,没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用大量夫妻共同财产给对方父母治病,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在分割财产时考虑这部分情况。举个例子,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挪用大量夫妻存款支付医疗费用,另一方就有权要求适当多分财产来平衡权益。
另外,如果有证据表明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这一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