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确定,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这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这里的被告就是债务人,也就是和债权人有债务关系的那个人。
不管债务人是做了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事儿,像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还是搞了有偿行为,比如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只要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要是想提起撤销之诉,就得去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
要是债务人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经常居住地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
对债权人来说,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一定要准确掌握债务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信息。然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管辖法院没弄对,耽误了维护自己权益的时间。要是不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也可以咨询律师或者相关法律机构,让专业人士帮忙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