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财产是指在法律文书生效后,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导致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常见情况有以下几种。
在债务关系里,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前会有恶意转移财产的举动。比如无偿转让财产,像把房产、车辆赠与他人;或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且受让人也知道这种情况,例如百万房产十万转让。
离婚案件中,有的人为多占财产,会私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像把夫妻共同存款转到他人名下。
企业破产时,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法定期限内,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等,都属于恶意转移财产。
要是发现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会少分或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