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里一方去外地,虽然不会让离婚程序直接“停摆”,但后续流程可能会遇到麻烦。
按照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要离婚,得先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给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就进入了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等冷静期过了,双方还得在三十天内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要是一方在冷静期去了外地,要是两人还是决定离,那去外地的一方就得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赶回来,和另一方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领离婚证。可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回不来,超过了这三十天没去申请领离婚证,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之后要是还想离,就得重新申请一遍。
要是在冷静期里两人就离婚的事儿产生了分歧,去外地的一方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也能走法律诉讼的途径。要是双方能协商好,等去外地的一方回来后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就行。要是协商不下来,另一方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判到底能不能离。
法律建议:在冷静期内,双方最好保持沟通,提前规划好后续流程。若一方要去外地,尽量提前做好安排避免影响领离婚证的时间。一旦出现分歧,要理性对待,协商不成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