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前女方大量花钱,处理方式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女方把钱用在家庭日常开销上,像交水电费、孩子的教育费这些,这都算正常消费。毕竟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为了家庭过日子花的钱,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通常不会特别处理。
2、要是女方故意转移、藏起来或者大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没跟对方商量,就把大量的夫妻共同存款转给别人,或者买很贵的奢侈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女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要是另一方发现女方有这些行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发现女方花钱不合理,另一方得赶紧收集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这些。也可以先跟女方商量商量,如果商量不拢,就在离婚诉讼的时候跟法院提出来,让法院根据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