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债务该由谁承担,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得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承担方式。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一起还钱。按照《民法典》,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像夫妻一起签字借钱装修房子,或者一方为家里日常买菜等开销借的钱,都属于这类。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债主可以找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的钱,一方还了之后,能找另一方要回他该承担的部分。
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比如一方没和另一方商量就去投资,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这笔债务通常就由借钱的人自己还。
所以,判断婚姻期间债务谁来还,关键看是不是共同债务,要综合考虑钱的用途、双方有没有共同借钱的意思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