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过了6年还是能向法院起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也就是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损害,以及知道义务人是谁那天开始算,3年之后,如果对方拿诉讼时效已过当理由来抗辩,权利人可能就没法胜诉了。
但诉讼时效也有中止、中断的情况。在这6年里,要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过欠款,不管是书面还是口头的方式,或者债务人答应履行还款义务,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
就算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还是会受理案件,而且不会主动去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债务人没提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能主动用这个规定来裁判。要是债务人提出了时效抗辩,而债权人有证据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况,还是有胜诉的可能。
所以,欠条过了6年去起诉没问题,但得注意诉讼时效的事儿,要收集好能证明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