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要是和解了又上诉,得按照不同情形来处理。要是一审判决下来,双方签了和解协议,而且已经把协议里的内容都履行完了,这时要是有一方上诉,另一方就可以跟二审法院讲清楚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这件事,并且拿出相关的证据。法院经过审查,要是确定和解协议确实履行完了,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有可能直接驳回上诉,毕竟纠纷已经通过和解解决了。
2、如果双方虽然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还没全部履行,上诉的一方要是想撤回上诉,就得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由二审法院来审查决定。要是二审法院同意撤回上诉,那一审判决就生效了,双方就得按照一审判决的内容来执行;要是二审法院不同意撤回上诉,就会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的时候,和解协议可以作为参考,如果和解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协议的内容来做出判决。
3、要是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这些情况,让当事人做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受到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二审的时候主张撤销这个协议,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二审法院会对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