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另一方可以诉讼维权。下面讲讲起诉流程。
先准备材料。要写好民事起诉状,里面写明原告、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是保障探望权,还有事实和理由。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用来证明离婚事实和探望权约定;能证明对方阻止探望孩子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接着去立案。原告带着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会审查提交的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受理,然后通知原告交诉讼费用。
之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确定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双方围绕探望权问题举证、质证和辩论。原告要充分说明自己主张探望权的理由和依据,被告进行答辩。
最后是判决与执行。法院根据双方陈述和证据作出判决。如果原告胜诉,被告却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原告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保障原告的探望权实现。